安排妥当了!
张牙人让我问你,打算何时着手相看田地?”
一道声音从塾堂外传来,是白胜的声音。
“明日即可,只是为何是你来通知我?”
宋渊问道。
“张牙人想亲自来的,但我多日没见哥哥了,实在想念的紧,便揽下这差事,顺道赚了他些酒钱,来此见一见哥哥。”
白胜道。
“好兄弟!
辛苦你跑这一趟,这些钱拿去吃酒。”
“些许苦劳,怎敢收哥哥的钱!
倒是我用张牙人给的钱买了些酒肉,专程带给哥哥,哥哥这便同我吃酒去吧。”
“呃,再等一会儿,等我把课讲完。”
“哎呀!
哥哥的课讲的真好,真是文曲星转世!”
“既然觉得好,你也来上一上?”
“这”
“来吧,我教你认几个字,顺手的事。
以后你跟在行走江湖,结交者多有权贵士林,不认识字可不行。”
“不敢拖哥哥的后腿,这字,我学!”
白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这样的闲汉,居然也有读书写字的一天。
他从小混迹市井,没有正当营生,靠赌博和卖酒维持生计,自是交不起束脩,上不起学堂。
原著中,他唱过一首“赤日炎炎似火烧”
的歌,但那是吴用教他的,不是他自己写的。
但他多少有些优点,不然也混不出“白日鼠”
的江湖诨号。
比起无名无号的泼皮,他白胜还是要强上几分的。
他会钻营,会察言观色,拥有小人物的生存智慧。
更能在智取生辰纲时,扮演好卖酒人的角色,证明他的心理素质也比普通人要强。
所以才能在梁山上混来一把交椅。
和晁老四不同,白胜并不笨,脑子十分灵活。
所以。
当宋渊认真教他认字,又有十倍教学速度加持。
白胜的学字速度居然很快。
刚开始学认字时,白胜还有些痛苦。
他习惯了用花言巧语和三脚猫的功夫来解决问题,突然让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写字,他浑身都不自在。
但渐渐地,他学会了一个又一个字,开始获得成就感,变得沉浸其中。
才半堂课的功夫,他就学会了四五十个字,整个学堂除了晁小牛,就属他学习速度最快。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浮现于白胜心头。
这就是读书么
好像
也不是很难。
那。
凭什么。
那些读书拽文的人,可以踢我打我,骂我踩我?
可以一口唾沫吐到我脸上,却还让我给他赔罪?
往事历历在目。
白胜却学得越发认真。
带着一股知识改变命运的觉悟。
孩童们极少珍惜宝贵的学习时光。
但成年人经历过世道艰辛、社会毒打,会更懂得机遇的可贵。
今日既有提高学识的机会,白胜不打算错过。
学童们都散学回家了,白胜还在低头写字,忘乎所以。
虽然写得歪歪扭扭,但他乐在其中,生出了一种自己成了读书人的错觉和自豪。
直到宋渊拍拍他肩膀,白胜才惊觉,太阳都快落山了。
“明天还有正事办,今日且住在庄里,早些随我吃酒,早些休息,下次再学写字。”
宋渊道。
“下次?日后我还能跟着哥哥学字吗?哥哥不嫌我蠢笨吗?”
白胜紧张问道。
“自然可以学,你并不笨。”
至少,比晁老四强。
宋渊在心里补了一句。
“多谢哥哥!”
白胜闻言大喜。
若能跟着宋渊哥哥继续学字,说不得十年二十年后,他白胜也能混上一身襕衫,当个读书人!
不敢想那是何等风光场面!
等他把襕衫穿回去勾栏瓦肆,还不把曾经的酒肉兄弟们羡慕坏了!
说不得周寡妇也会因此高看他一眼,不再嫌弃他肾不好!
“叮!
检测到白胜一心向学,发布临时任务:白日鼠学字。
以《四言杂字》为教材,宿主每教会白胜一个字,奖励宿主十五贯钱。”
嘶!
一个字,十五贯?
白胜你是系统亲儿子吧!
我喊村民学字,也只敢给到20文一字的价格,这都算是天价了。
你直接一个字十五贯!
叶知县一年正俸,也就够你学十二个字!
蔡京听了都要流泪!
“叮!
检测到宿主本节课教会白胜96个字

